各市(州)扶贫办:
为了加大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力度,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劳动保障部门合作,于2005年确定了101个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其中:省级20个,市级10个,县级71个)。两年来,培训基地有效地承担了全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促进了扶贫开发,增加了农民收入,但也有个别基地培训工作处于一般甚至停滞状态。同时,还有一些未纳入培训基地的专业技术学校,在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转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我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规范管理培训基地,提高培训质量,根据《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中关于“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考核一次”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已确定的101个培训基地进行重新考核并重新审定确认,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考核工作由各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进行,市(州)扶贫领导小组要组织抽调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的得力人员,由扶贫办牵头,组成专门小组,逐个考核培训基地近两年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包括扶贫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未认定但承担了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任务的基地。
二、全面考核,确保质量。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执行,全面考核,确保质量。考核的主要内容有:基地的法人资格和资质;师资队伍;食宿条件;试验场地;实训基地;专业特色;考取合格证、资格证情况;就业情况;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包括招生、就业、维权);扶贫培训资金管理情况;学员管理情况。考核工作实行百分制,各考核小组要依据考核情况,对每一个培训基地认真评估打分,填写考核表。
三、坚持标准,审定确认。各市(州)在考核基地的基础上,要认真研究,重新确定“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确定的标准是:1、符合《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的认定条件;2、已认定的基地考核达到80分以上;3、市(州)组织公开招标竞争(包括已认定和未认定);4、市审定并报省备案同意。备案材料包括:资质证明复印件;考核表;县、市扶贫部门的申报审定意见。在市(州)认定的培训基地的基础上,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择优认定“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
四、授牌。对省、市重新认定的基地,由省扶贫办授予“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市(州)扶贫办授予“**市(州)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的牌匾。
五、信息管理。根据《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条的要求,对确定的培训基地由瑞丰软件公司统一安装软件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联网管理。软件安装总费用每个基地1000元,安装调试正常付500元,正常运行一年后付500元。软件安装费用由基地自理,市(州)、县扶贫办公室免费安装。
六、时间安排。考核确认工作从2007年12月下旬开始,2008年元月完成。
考核结果于2008年元月底上报省扶贫开发办公室。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在各市州考核的基础上,组织力量进行抽查。
特此通知。
附:《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考核表》
《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确认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