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扶贫办为了确保扶贫资金用在实处,项目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坚持一手抓扶贫开发项目建设,一手抓机制建设,通过反复研究和实践探索,建立了五项机制,有力地提升了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水平。
一是在项目实施领导上,建立了项目责任制。县扶贫办领导干部每人确定2一3个联系乡镇,具体负责联系乡镇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监督。签定了内部管理责任书,靠实了工作责任,提高了工作积极性。
二是在项目资金监管上,建立了“五签字”报账制度。每个扶贫开发项目工程实施完成后,由县扶贫办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共同验收。在项目工程款拨付时由乡镇主要领导、乡镇包项目领导、村干部、群众代表、包乡镇扶贫办领导共同签字确认工程量后,再拨付工程款。保证了监管环节,强化了监管措施。
三是在项目物资供应上,建立了政府统一采购制度。在移动温棚、良种猪、洋芋良种等数量较大的扶贫物资及良种的购进上,由扶贫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及乡镇领导、村干部、群众代表等五方共同组成采购小组,公开采购。由财政局、扶贫办印发代金券,群众凭代金券领取实物。既保证了质量,又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金。
四是在项目的确定上,建立了村民代表会议审定项目制度。扶贫开发项目的论证、规划,全部由项目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充分听取了群众意见,真正体现了群众意愿。
五是在项目监督上,建立了项目公示制。采取设立公示牌、发放明白纸等各种方式定期公布项目建设情况,加强群众监督,保证了项目实施的公正、透明。
(供稿:武山县信息员 庞耀文)
